来源:沧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8-26 10:28:55 阅读量:2043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县委民生专项巡察共组建6个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8月上旬至9月上旬,对承担医疗、教育、交通、饮水、人居环境、取暖六个民生方面职责任务的相关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及延伸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被巡察单位设有巡察意见箱,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现将各专项巡察组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十一届县委民生专项巡察对象和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
组 长:李智慧 副组长:卢晓英
巡察对象:负责对卫健局及延伸单位进行医疗方面民生专项巡察。
联系方式:15373386306(8:00—18: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cxxwdyxcz2021@163.com
邮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7号西配楼409室
邮政编码:061000
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组 长:王之君
副组长:杜景珍
巡察对象:负责对教育局及延伸单位进行教育方面民生专项巡察。
联系方式:13383060608(8:00—18: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cxjwdexcz@163.com
邮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7号西配楼403室
邮政编码:061000
县委第三专项巡察组:
组 长:孙洪德
副组长:张颖
巡察对象:负责对交通局及延伸单位进行交通方面民生专项巡察。
联系方式:13315725708(8:00—18: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dsxczsun@126.com
邮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7号西配楼404室
邮政编码:061000
县委第四专项巡察组:
组 长:董长松
副组长:何洪军
巡察对象:负责对水务局及延伸单位进行饮水方面民生专项巡察。
联系方式:15373373528(8:00—18: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cxxcb99999@126.com
邮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7号西配楼413室
邮政编码:061000
县委第五专项巡察组
组 长:牛青松
副组长:祁立树
巡察对象:负责对农业农村局及延伸单位进行人居环境方面民生专项巡察。
联系方式:13393381208(8:00—18: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cxxwdwxcz@163.com
邮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7号西配楼410室
邮政编码:061000
县委第六专项巡察组:
组 长:季砚凯
副组长:庞晨
巡察对象:负责对住建局、城管局及延伸单位进行取暖方面民生专项巡察。
联系方式:15373393319(8:00—18: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cxjw001@163.com
邮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7号西配楼410室
邮政编码:0610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巡察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办监督邮箱:cxxwxcbgs@163.com。
中共沧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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