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10:07:42 阅读量:1446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沧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努力实现“八个加力突破”工作目标,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探索实施“1+6”监督模式,切实把监督的担子扛了起来
1、监督体系织密织牢。完善了县级监督机制。成立了6个执纪监督室,制发了《沧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各乡镇、各部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定向监督。拓展乡镇监督范围,制发了《乡镇纪委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督促指导各乡镇党委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了乡镇纪委对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对村巡察开展、村“两委”换届等方面的监督职责。赋予村级纪检委员监督职责,实现了508个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重点对党务村务进行日常监督,切实把监督传导到最基层。
2、监督举措落实落细。深入开展常规性谈话和处置性谈话,制定了8种谈话适用情形和细则,并在实践中合理运用,2018年共开展常规性谈话1957人次、处置性谈话486人次。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2017-2021年工作规划)》,稳步推进县级巡察和对村巡察,全年共开展了两轮县级常规巡察,涉及县直部门12个,发现问题240个,同步开展了对村巡察,涉及行政村47个,发现问题106个。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实施月度清单式管理,提醒制止基层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2391个,提供有价值问题线索68条。紧盯专项资金、选人用人、政务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推行全程监督。严管农村“小微权力”,梳理出3大类、50条小微权力及63个廉政风险点、68条风险防控措施,制发《严禁农村干部违规插手干扰村域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定》,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探索搭建纪检监察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了监督合力。
3、政治监督抓严抓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把贯彻《准则》《条例》情况作为重点,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县委制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考核。制定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案三查”实施办法》,对8名失职失责、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组织召开了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两次在全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培训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并在雄安新区做了专题授课,20余个省内兄弟县市(区)到我县学习经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领导也来我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得到了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中纪委网站、省市纪委网站及河北日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沧州市委也在内刊上以专刊形式予以刊发。
(二)用好用活纪法“两把尺子”,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持续释放了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1、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组建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发了《实施方案》,于2018年2月2日挂牌成立了沧县监察委员会。对17名转隶人员进行了谈话家访和资格审查,将原纪委室部与转隶人员混编整合为22个室部。完善纪法贯通、强化法法衔接,制定使用调查文书模板39套,保证监察权顺畅规范运行。严格使用了谈话、讯问、询问等9种调查措施,在全市率先移送起诉涉嫌违法案件。2018年,共立案调查并移送判决职务犯罪案件8起,其中留置2人。
2、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2018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095件,运用第一种形态682人次,第二种形态339人次,第三、四种形态74人次,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深入推进全员办案机制,探索实施了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未采取留置措施直诉办理模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筑牢了办案安全底线。在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培训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大力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涉恶团伙(集团)案件6起,党纪政务处分19人。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助福利”等专项清查活动,2018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12人,通报曝光10起。
(三)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持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真正把忠诚守纪的标杆竖了起来
1、党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主动把“四个意识”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组织生活会15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河北《纪检监察研究》上发表了《不忘初心严执纪 牢记使命谱新篇》的署名文章,旗帜鲜明地做“两个维护”的坚定捍卫者。
2、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了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河北和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沧州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开展“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党的纪律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监督检查、定期报告等工作机制,用制度实化提升了巡视整改实效。
3、廉洁自律标杆进一步树牢。强化“四个争创”目标引领,修订完善了《沧县纪委常委会、沧县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18项机关管理制度,推动内部管理精细化。制发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和《“五个一”“四个干”工作记录手册》,强化目标绩效考核,提高工作实效,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蝉联全市第一。深入开展“学理论、学业务、聚人气”主题活动,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纪法培训21次,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开展了反向监督,制发“反向监督一封信”169封,聘请社会监督员24名,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成绩面前,尤须保持清醒。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仍需持续用力,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完全到位,纠“四风”强作风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仍有些欠缺,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与工作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沧县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知行合一上提升进位
1、持续学习提高。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结合工作、结合难题反复学习,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县纪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学习贯彻落地见效。
2、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守初心使命,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教育培训,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提升进位
1、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针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把“两个维护”落地落实。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2、全面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12464”的工作思路,重点对“两核并驱”主战略的实施,旅游提档、项目提速、生态提质、扶贫提效等“四场硬仗”的开展,谋发展、抓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保稳定、强党建等“六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加强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查严惩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4、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盯紧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持主体抓、抓主体、带头改,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强化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健全监督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提升进位
1、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2、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配足配强乡镇纪委委员,确保专职纪检干部不少于3人,高标准筹备建设乡镇纪委谈话室,配齐相应的设施设备。在乡镇增设监察办公室,作为县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赋予其监察职责,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向乡镇延伸。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下沉联系乡镇纪委制度,统筹使用乡镇纪委力量,提升乡镇纪委权威性和工作实效性。
3、抓紧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今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支持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落细落实“动态清单式”监督,推进监督下沉,在强化监督第一职责上提升进位
1、开展下沉监督。坚持监督与审查调查并重,聚焦“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各乡镇各部门政治生态变化,聚焦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履职薄弱环节,聚焦县委工作部署落实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监督事项等重点监督任务,加强分析研判,顺藤摸根,开展党员干部政治体检,对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查找并解决影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问题。
2、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各自的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的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努力形成主动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3、深化“动态清单式”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责任清单针对性、时效性,巩固可量化、可考评的监督模式。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持续完善“1+6”监督模式,细化县乡村三级监督职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务村务等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室监督、巡察监督、基层纪检委员监督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相互促进、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信息网络等手段加强监督的途径方法,提升监督的科学化水平。
4、探索建立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的长效机制。在总结推广农村、机关、事业、企业4种不同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探索新的作用发挥模式,提升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能力。
(五)深化政治巡察,注重成果运用,在巩固巡察工作质效上提升进位
1、深化县级巡察和对村巡察工作。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开展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提级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
2、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3、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对村级巡察工作的领导,持续优化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县委巡察办公室职能,强化组织协调作用发挥,进一步健全巡察一盘棋格局。
(六)着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提升进位
1、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问题。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2、强化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览,给党校学员上好“廉政第一课”。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审理回访,强化现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
3、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相应制度规定,保障党员权利,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深入实施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未采取留置措施直诉办理模式,持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成效。
4、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提升进位
1、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脱贫出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民生工程推进进度的监督,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2、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压力,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从重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
3、加大直查直办、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县纪委监委将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八)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上提升进位
1、在政治建设上再加力。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细致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坚定信仰信念,弘扬革命精神,秉持崇高情怀,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坚决同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在组织建设上再加力。加大遴选调配、轮岗交流力度,选拔专业化人才,注重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形成“一池活水、一池清水”。谋划建立沧县纪检监察青年理论研讨小组,发挥年轻干部敢打敢拼、实干奋进的优秀特质,打造方式方法创新、疑难案件调查等工作的“尖刀排”。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展示良好风貌,切实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传递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3、在队伍素能上再加力。深化“四个争创”目标引领,把创先争优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实训”活动,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和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加快监督执纪信息查询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准备工作,整体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
4、在作风纪律上再加力。从严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落实“五个一”机制,强化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党建科学化、监督经常化,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狠抓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对标对表市纪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落实上,切实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到位。
(一)压实政治责任。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主动协助党委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链条一个不能落、一环不能松。要对照重点任务,按照“四个干”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具体安排、配套措施,排出任务表、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在时间进度上、在质量效益上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要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围绕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坚决“打假”,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守职责定位。坚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充分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站位大局,扎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监督责任。要善于监督、大胆监督,早发现问题、早提出问题、早解决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大监督格局,做到上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深化“三转”,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在前。
(三)把握“稳中求进”。着力把握“稳”的内涵,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定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着力把握“进”的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激发内生动力,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精准性、有效性,尊重规律、抓纲带目,稳扎稳打、善作善成。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统一,各项业务指标不只看数量,更要看质量。同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健全“不能腐”的机制,浓厚“不想腐”的氛围,促使干部认清形势、认清自己、认清权力、认清好坏,共同把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涵养好。
(四)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始终依靠群众开展工作,始终让群众评判工作成效。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个堵点一个堵点的清除,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让群众身边不守纪律规矩的干部越来越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越来越少,切实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五)转变工作作风。对照“四个争创”目标,围绕“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这个要求,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转作风。认真贯彻实事求是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把握政策、灵活运用策略,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绣花功夫做到“处置线索精心、事实证据精确、划分责任精细、定性定量精准”,让务实、严谨成为一种习惯,让创新、担当成为一种自觉。坚持严管厚爱,带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继续发扬夙兴夜寐、激情工作、呕心沥血、鞠躬尽瘁的敬业精神,让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成为普遍追求和共同行动,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积累充足的后劲。
同志们,浩荡东风鼓满帆,雄心壮志宏图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善作善成,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沧县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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